河源江東新區(qū)行政審批局關于2024年第四季度準予社會事務類行政許可審批結果的公示
來源:本網時間:2025-01-06 15:4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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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的規(guī)定及相關政策要求,河源江東新區(qū)行政審批局對文廣體行政許可、民辦教育機構審批、公共場所衛(wèi)生許可等社會事務類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審批,現(xiàn)將2024年第四季度審批結果予以公示(詳見附件)。
附件:河源江東新區(qū)2024年第四季度準予社會事務類行政許可審批結果的公示.pdf
河源江東新區(qū)行政審批局
2025年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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